济南李某某故意杀人案(刑期4年)

李某与王某系工友关系,关系不和。某日因琐事二人再次发生争执,李某将王某从二楼头朝下扔下,致使王某当场昏迷。因抢救及时,王某幸存。案发后公安机关介入,李某被刑事拘留,后被逮捕。经会见,李某告知杜超律师自身没有过错。经多方沟通后,仍坚持自身观点。经审查起诉后开庭审理。经杜超律师辩护,在李某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前提下,拒绝认罪认罚,没有取得谅解,但刑期仅4年。实现故意杀人罪中较低刑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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