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刑事律师杜超:故意伤害罪如何能够取保候审、不批捕?
故意伤害案刑拘后的三十七天,不是一段等待期,是一张日程表。哪一天递交取保候审申请,哪七天盯住检察院的批捕审查,赔偿谅解谈到什么程度往上递材料,伤情鉴定书拿到手先看哪三页——这些动作各有时间刻度,错过一格,后面全盘收紧。杜超律师在济南办理的故意伤害案中,取保在刑拘后一个月内落实、并一直保持到缓刑判决的,都是把这张日程表走完的案子。本文把三十七天拆成四段:第一至三天、第三至十天、第十至三十七天、全程并行,逐段写清要办的事、要交的文书、要避开的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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