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帮信罪律师:在校学生涉帮信罪,身份决定案子走向


 

一、学生案件和成年人案件,争的东西不一样

同样是出借银行卡、走账几十万,一个上班族和一个大一学生,办案机关的看法不一样。这不是同情,是政策。

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法发〔2021〕22号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(二)》对未成年人、在校学生涉“两卡”犯罪有专门表述:初次涉嫌帮信罪,情节较轻的,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;确需追究刑事责任的,应当依法从宽。

注意两个词。一个是"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"——案子可以停在整个刑事程序之外;一个是"依法从宽"——即使入罪,也是从轻从宽那一档。成年人案件里没有这两句。

所以学生案件的辩护顺序是固定的:先争身份带来的政策空间,再争情节。顺序反了,等于把最大的牌押到最后才打。

 

二、第一档:不作为犯罪处理,案子停在程序之外

最好的结果是案子不进入审判程序,甚至不进入起诉程序。"不作为犯罪处理"的依据是《刑法》第十三条但书——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的,不认为是犯罪;它不是无罪判决,是办案机关据此不作刑事追究。

什么条件能凑齐这一档:未满十八周岁,或者在校学生身份明确;初次涉案,没有前科劣迹;获利数额很小——实践中多为几百元至一两千元;卡内流水虽大但本人没有额外协助行为,没有帮忙取现、刷脸、提供验证码;到案后如实供述。

争取时点在侦查阶段,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前是窗口。家属要做的不是等,是把条件变成书面材料递上去:户籍证明年龄、学籍报告证明在读、无犯罪记录证明初犯、银行流水标注获利数额。

已经过了侦查阶段的,检察院相对不起诉是同一个方向的第二入口。

 

三、第二档:相对不起诉,不进法院、不留刑事案底

案件到了检察院,目标换成相对不起诉。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: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,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不起诉的好处要说清楚:不经过法院审判,没有有罪判决,理论上不产生"犯罪记录"。对在校学生来说,这一条直接关联后面的政审、考公、参军。

争取不起诉的材料:在校证明和学校表现材料;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凭证;认罪认罚;流水核减说明——剔掉合法往来后的真实涉案数额;有退赔或谅解的一并附上。

 杜超律师接触的案例中:济南某未成年在校生于2020年被人找到,且被告知办一张银行卡给其使用可得到过百元报酬。该学生明知自己售卖的银行卡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,为轻松获利,仍各自办理多张银行卡出售。后这些银行卡收到款项数百万元,且包括诈骗资金。基于该学生及未成年的身份,最终该学生获得附条件不起诉。考验期满后最终决定不起诉。

 

四、第三档: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

明知问题解决不了、数额也压不下来的时候,目标退到缓刑。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信罪,法定最高刑三年;依据《刑法》第七十二条,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有悔罪表现、没有再犯罪危险、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,可以宣告缓刑。

 学生身份在缓刑环节的作用是实的:固定居所、学校家庭双重监管、再犯可能性低,社区矫正评估通常能通过。学业是否中断取决于学校规定,家属要提前沟通,不要等判决后。

 再往下一档是免予刑事处罚:定罪但免刑,留有罪判决。条件更苛刻,但量刑建议是实刑时仍值得争。

 

五、学校证据组:成年人案件里不存在的一组材料

学生案件有一组独有的证据,家属要在第一时间开始收集:

 一是学籍材料。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、学生证、在读证明,证明涉案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——注意是"涉案时",如果孩子已经毕业或休学,身份表述要相应调整,不能硬凑。

 二是学校表现材料。辅导员或院系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,写明在校期间遵守校规、无违纪记录。这份材料不是必须由学校主动给,可以由家属或律师起草事实部分,请院系核实盖章。

 三是学业与荣誉材料。奖学金证书、学生干部任职、志愿活动记录,用于支撑"社会危险性低、再犯可能性小"。

 四是家庭监管材料。家长的监护说明、陪同到案的经过说明。未成年人的监护到案本身就是从宽情节。

 这组材料给办案机关一个处理成本最低的出口:表现良好、初犯、获利几百元、家里管得住的学生,不起诉的理由是现成的。辩护就是把它组装完整。

 

六、记录封存与政审:家长最关心的尾巴
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: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,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,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。封存后,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外,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。

 成年人没有封存制度。所以未成年人案件里,"争到五年以下"不只是一个刑期数字,它同时启动封存。

 政审问题要如实回答:封存不等于物理消失,参军等特殊岗位依法查询仍可能看到。但封存前后是“所有单位能查”和“法定情形才能查”的差别,一般入职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不会再出现。

 相对不起诉的处理结果则更干净:没有有罪判决,开出来的就是无犯罪记录证明。这是学生案件力争不起诉、而不止步于缓刑的原因。

 

七、家长高频问题

问:孩子还在上大学,被公安带走了,会被学校开除吗?

答:看处理结果。不起诉、不作为犯罪处理的,多数学校不作开除处理;被判刑的,按多数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会予退学。所以开除与否不是定数,它跟着案件结果走——案件争得越早、越好,学籍保住的概率越大。

 

问:警察打电话让孩子去一趟,要不要去?

答:要去,但先确认办案单位、案由,委托律师后再按时到案。主动到案是从宽情节,但没咨询过律师就去,笔录里的话可能固定在不利的表述上。

 

问:孩子只是把卡借给同学用了几天,也算犯罪吗?

答:不一定。借给同学、获利极少、不知道对方拿卡做什么,这三点都指向不明知或情节显著轻微。学生案件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概率更高,但年龄和身份证据要主动交上去,不能靠等。

 

问:家长要不要替孩子把违法所得退了?

答:要,而且要早。全额退缴后凭凭证递给办案机关,这是性价比最高的动作。但先让律师确认退给谁、怎么备注,退错对象效果会打折。

 

问:会不会留案底,影响以后考公务员?

答:分三种。不作为犯罪处理和不起诉的,无犯罪记录;未成年人被判五年以下的,记录封存,一般场景查不到;成年人有罪判决的,政审会受影响。这也是为什么学生案件要把不起诉当第一目标。

 

问:孩子已经毕业了,还算"在校学生"吗?

答:看涉案行为发生时的身份。涉案时在读、案发时已毕业的,仍然要向办案机关提交学籍材料证明涉案时点的学生身份,政策依据仍然可以援引,只是材料要多一层说明,不能省。

 

八、结论

学生涉帮信案,辩护的对象不是量刑数字,是案件的整个走向。未成年人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,在校学生初犯可以相对不起诉,这两扇门只对学生打开。门开着的条件都是现成的:年龄、学籍、初犯、小额获利、如实供述、退缴所得。家属要做的不是打听“严不严重”,是把这些条件变成书面材料。材料齐了,案子才有路往最轻那档走。每一起案件的年龄、身份、获利数额、明知程度都不一样,本文所述为一般实务分析,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,也不承诺任何案件结果。


杜超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,电话:13583171692,专注于刑事辩护,担任北京市炜衡(济南)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部主任,执业证号13701202010189936。执业领域为各类型刑事案件,包括:律师会见、取保候审、无罪辩护、罪轻辩护、刑事控告;涵盖侦查阶段、审查起诉阶段、审判阶段全流程。业务范围包括:醉驾;诈骗罪、帮信罪、掩饰隐瞒罪、开设赌场罪、银行卡等经济金融犯罪案件;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、强奸、猥亵等人身犯罪;假药、有毒有害物质等涉化学类犯罪,以及爬虫、外挂、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案件。杜超律师具有法学和工学双重学习经历,在醉驾血液鉴定、诈骗、帮信、开设赌场等金融犯罪的涉案金额审计认定、有毒有害物质的质谱色谱鉴定具有深入的研究,能够找到重大证据瑕疵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,为委托人最大程度维护合法权利。为达到最好的辩护效果,杜超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通常不限制次数,能为在押人员缓解精神压力,双向沟通家属与在押人员情况,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力争谅解,对有罪人员力争达到最低刑期。对于证据存疑的人员必争无罪。杜超律师已办理多起无罪、不起诉案例,另有大量取保候审、缓刑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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